历史常识

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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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後为接收在台湾的日本人财产而成立的临时性机构。1945年,国民政府接收台湾,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组成台湾省接收委员会,由於在台日人私人财产数量繁多,因而在委员会之下设日产处理委员会,进行接收工作。

委员会下设秘书、会计两室,调查、审核、处理三组,做为全台处理日产之总枢纽。主要负责人包括委员会主任委员严家淦,副主任委员何孝怡,由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遴选,报请行政院简派,而由行政院指挥监督。其负责核定相关日产的处理方式,包括接收公产、移交公产、管理机关接管、拨归公用、官商合营、拨归公营、出租民营、发还原业主及标售民营等各种方式。

为便利业务进行,1946年2月在台湾省17县市成立分会。监於日产之标售及债权债务清算事务相当复杂,在委员会之下另设「日产标售委员会」及「日产清算委员会」,以管理接收日产之估价标售事宜,并进行日台人民合资企业及金融机构一切债权债务之清算。

1947年4月工作告一段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决定撤废日产处理委员会,尚未完成的审议业务交由「台湾省日产清理审议委员会」处理,并设立「台湾省日产清理处」负责清理。後续的相关业务,最後交由台湾省财政处接办。不过,日产的接受乃至转移问题,牵涉制度转变及人事纠葛,直到1949年仍未尘埃落定。

中文关键字: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 , 日产清算委员会 , 日产标售委员会

英文关键字Taiwan Provinial Exeutive Office , Japanese property Liquidation Committee , Japanese property auctions Committee

参考资料

    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编。1946-1948。《台湾省日产处理法令汇编》。出版地不详: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编。1947。《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结束总报告》。出版地不详:台湾省接收委员会日产处理委员会。魏永竹主编。1995。《抗战与台湾光复史料辑要:庆祝台湾光复五十周年特刊》。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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