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常识

人口与聚落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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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人口

-在-移入之前,是南岛语族原住民的居住地,但因原住民人数不多,所以-的移入拓垦成为-人口成长的主要来源,此时期-属於「-性人口系统」。清领时期的「渡海禁令」与日治的半世纪期间,因严格管制-与中国的交流,在-的华人乃成为「封闭性人口系统」。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初期,-与中国虽然有比较密切的来往,却是昙花一现。国民政府迁台之後,有大量的--移居-,大大影响-的人口总数;此後封闭性又起。现今每年的迁徙率都在05-0.6%左右。整体而言,-的人口迁徙属於「封闭性人口系统」。

-的人口调查与户口登记制度始於日治时期,後藤新平於-8年(明治31年)担任-总督府民政长官,上任後即进行广泛的调查与登录工作。-的人口资料始於1905年的第一次临时户口普查,迄2008年已累积超过100年的数据。-在这100年间完成了人口转型过程,也就是从高死亡率、高出生率,移转到低死亡率、低出生率的状态。

一、人口成长

长期以来,-人口总体上呈现增加趋势。1650年荷西时期末期,人口5万人;1680年郑氏时期末期,人口12万人;1811年(嘉庆16年)清朝中叶,-已有1,945,000人;1905年(明治38年)日治初期,约300多万人,到1945年(昭和20年/-34年)-结束对台的统治时,约600万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後,人口持续成长,且速度更快,2000年已有22,191,000人,至2007年12月总人口22,958,-人(图1),2008年-第2,300万人诞生於桃园县平镇市。

-当代人口的总生育率为每位妇女1.57,预估2025年-人口为2529万7,000人,2050年-人口约2459万6,000人(见-人口总数及人口密度表),可以发现将来人口可能呈现负成长。由於出生率下降及国民平均寿命延长,人口结构明显转变,男女性比例约104:100,平均寿命约77岁,男性平均寿命约74岁,女性约80岁(2007年12月)。

就人口自然成长率观察,1950年代以来,-人口增加的速度逐渐减缓。1965年以前一般在3%以上,此後到1970年代末保持在2-2.9%,1980年代以後持续下降,1991年首次降至1%以下,2001年为0.6%,2007年底为0.36%。

-人口的出生率也经历了高成长与逐步下降的过程(图2)。1949-1959年保持在4%以上,其中1951年近5%。1960年以後,出生率开始下降到4%以下,1967年为3%以下,1984年以後降至2%以下,此後基本上保持在1.5%左右,2001年为1.2%,2007年为0.89%。

-人口的死亡率基本上一直处於下降趋势,但速度略慢。1951年以前,-人口的死亡率在1%以上,1951年以後降至1%以下,1970年以後降至0.5%以下,此後基本稳定在0.5%左右,2001年为0.57%,2007年底为0.62%。

-的人口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1965年起,-开始实行「家庭计划」,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不算少,两个恰恰好」的政策。此後,-育龄妇女的生育率逐渐下降,对缓和人口成长起了一定作用。但人口成长的下降,引起人口老化与新增劳动力减少的问题,因此政府於1990年修订「人口政策纲领」,提出「两个恰恰好,三个不嫌多」的政策,提升妇女生育率。近年来,更进一步采取鼓励生育政策。

二、人口结构

在人口的年龄结构上,2001年底,0-14岁的人口比例降到25.8%,15--岁的人口比例上升到67.4%,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上升至6.8%。其中,年龄中位数为28.2岁,抚养比为48%,年龄老化指数上升为26.4%。到2005年底0-14岁人口比例19.7%,15--岁人口比例70.7%,65岁以上人口比例9.6%(图3)。

-地区老化人口的比例,在1956年时只有2.5%,到了1970年占2.8%,1975年占3.1%,1980年占4.1%,1990年占6.1%。到了1993年,老人人口数有149万,占总人口的7.09%,正式进入老龄化国家之林,到2004年老人人口数有近214万人,占总人口数之比例提高到9.4%。预料未来人口老化将加速进行着,而这样的现象会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後的婴儿潮人口进入老年期而更加急速增加,从2014年273万人(11.6%),增加到2021年的392万人(16.54%)。到了2026年将达20%,人口中将有1/5是老人;到了2051年则将达37%,则每3位国民中就有一位是65岁以上的老人。若以老年人口扶养比来看,则是1.6个青壮年人口扶养1个老年人口,显见未来青壮年人口的负担将会加重。

三、人口分布

-人口的区域分布不平衡。人口区域分布和城乡分布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了平原多於山区、西部多於东部、北部多於南部、城市多於乡村的基本特徵,各地人口密度差别甚大。-在17世纪中叶,-主要散布在港口,如安平(今台南)一带,广大西部平原是平埔族人活动的原野。19世纪末期,-人口分布的重心,已有从南部向中、北部转移,人口由以前的相对分散,转移成相对集中於北部,1950年代尤为显着。此乃由於工业化所导致的乡城-,大量乡村地区往都市地区集中的都市化现象。若按县市别观察,以台北县市、桃园县、台中县、高雄市等都会区为人口集中区,其次为彰化县、高雄县及台南县等毗邻都会县市,可见-人口在城乡分布上,有向台北和高雄两大都市集中之极化现象(-各大都市人口变化表)。

四、族群分布

-也是个多-的地区,主要有汉族、蒙古族、-、苗族、高山族等-。其中97%以上是汉族。若依据移居-本岛时间的前後,可以分为四大族群,分别为:-原住-2%、福佬或闽南人73%、客家人12%、外省人13%。闽南人原籍以中国福建泉州和漳州人最多,客家人原籍以中国广东的梅州和潮州人最多。-原住-在日治时期,依据居住地区分为高山的高砂族及平地的平埔族。国民政府来台後,统称为山地同胞(简称山胞)。近年来,在法律上统一以-原住-为称谓,共有泰雅族、阿美族、布农族、卑南族、达悟族、排湾族、鲁凯族、邹族、邵族、赛夏族、噶玛兰族、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与赛德克族14个亚-为政府所承认。

此外,1970年代以前国际人口移动相当稀少,之後则逐渐频繁;晚近显示每年都有数万人移出、移入。比较特别的是1996年的大量移出与1997年的大量移入,前者应与第一次总统直选所引发的「-」有关,因为1997年移出人数相对巨幅下跌,後者则可能是政局稳定之後,移出者又办理移入之故(图4)。由於-人与中国、东南亚国家人民通婚(大部分是-男性和东南亚女性通婚)日益增加,以及少数因工作所需的白领技术劳工的国际-,因此,亦有所谓的第五大族群的出现。-目前的主要移入人口是婚姻-,配偶国籍登记资料之刊布始自1998年,婚姻移入者以女性为主,而2005年本国男性娶外籍新娘的人数下跌,可能是未婚男性「存量」减少之故。1986年1月至2005年4月,非本国配偶人数累计有346,208人,若以地区别划分,中国暨港澳地区配偶有220,344人,占63.-%,外籍配偶则有125,8-人,占36.36%。外籍配偶中以越南籍比例最高占20.54%,其次是印尼与泰国,分别占7.15% 与2.-%。与外籍配偶通婚所生之第二代称为「新-之子」。

世界各国均经历「人口转型」的变迁过程(即从高死亡率、高出生率转变为低死亡率、低出生率),只是完成此一过程所花的时间不同。欧美各国的人口转型约历时150-200年,-却在70余年间就完成(图5),也因此人口变迁所带来的影响,不论是早期的人口成长或是未来即将面临的人口老化,都将快速又强劲。

贰、聚落

-之开发始於澎湖。早在12世纪初叶南宋初年,澎湖即有-村落。-有文字纪录的聚落发展约在17世纪初明末,荷兰人入侵前後,才逐渐形成-聚落,已有将近400年的历史,而-本岛之移垦以17、18世纪明末清初最盛,然而在-大规模移入开拓前已有先住民居住其间。当时-社会的生产活动多数时期以农业生产为主,以农业产品输出外地换取其他生活物资,主要商业活动集中在海河港口聚落及主要行政都市;受限於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之不足,-社会一直到19世纪初期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都市聚落。

19世纪中叶後,清朝政府及後继的-殖民政府陆续展开系列的-业基础建设,例如铁路、樟脑工厂、茶叶工厂、制糖厂、采矿场、木材加工业及辅助港口等建设,这些力量的出现一方面促成-社会逐渐转型为轻工业社会,加速城乡人口推拉的都市化现象,另一方面也促成大型都市的出现。

进入20世纪後,-拥有第一个10万人口的都市出现在今天的台北市,往後的百年间-不断地经历高度的经济成长及都市扩张,1970年-始的都会区化现象造就-在20世纪末期成为世界上都市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约有80%的都市人口。若由开发方向来看,大致是由南到北、由西而东、由沿海到内陆的开发,经历不同的政权统治,行政区划的变革也经历许多次的调整。

一、早期聚落发展

早期-的聚落大致可分为原住民及-聚落,原住民聚落又分为平埔族及高山族两类。平埔族主要居住於全岛平原及沿海地区。由於地名传承,许多汉化或已迁移之平埔族聚落仍可追溯出来。例如:番社、番路、番子田、番子坑、番子埔、番子寮、番婆、头社、社头、社寮、社尾等。高山族聚落则以部落为单位,也称社,在明末清初之社数不详。依据1929年(昭和4年)之统计,约有500多社,约14万人。高山族住居位置以便利农耕、有利防御外乱、良好饮水及卫生状况、向阳山坡、以及过去没有发生不祥事件等项为考虑指标。

高山族大体上皆为定居-,除卑南、阿美及雅美族外,大多居住於500公尺以上的山地。高山族聚落常建於倚山临河之山坡地或小台地上,地势崎岖险峻。由於往昔居住安全考量,故多发展为集村,只有北部泰雅族一部分与南部邹族(四社族群)有散居情形。北部泰雅族、布农族的聚落规模由三、五户至十户、数十户不等。阿美族、卑南族、排湾族则有二、三百户之大集村出现。

-地理学者富田芳郎认为--的传统聚落形式,南部多为集村聚落,北部多为散村聚落;至於聚落形成的因素,南部多血缘性聚落,北部多地缘性聚落。

-聚落有纪录的发展始自1624年,荷兰人占领台南地区并建热兰遮城於安平、普罗民遮城於台南,荷兰人以两城为行政中心,向外开拓冈山至北港间土地,招募-来台拓垦,吸引大规模的-移入-西岸,-聚落开始陆续建立起来。除荷人聚居之两城外,多为平埔族各社。以新港(今台南新市)、萧壠(今台南佳里)、大目降(今台南新化)、目加溜湾(今台南安定)、麻豆等社为中心,-或居於城堡附近,或与平埔族混居,根据1650年之统计,有聚落293处,-大约十万人。

浊水溪以北的-聚落,则是-从鹿港登陆开发彰化平原,形成许多-聚落。西班牙人在荷兰人-台南地区2年後,也於1626年-西北部,并分别於淡水及基隆和平岛建立圣多明各(今红毛城)及圣萨瓦多城。西班牙人1-2年被荷人驱逐;西班牙人及荷兰人对北部地区的开发并不积极,聚落以平埔族各社为主,许多地区仍维持原始状态。

二、郑氏时期聚落发展

1661年郑氏时期,郑成功将荷兰的王田制改为官田制,并以台南为中心,实行屯田驻兵制度,陆续开发高屏溪以北、浊水溪以南地区,范围包括高雄、台南、嘉义等县市。受屯田制度及南部夏雨冬乾,半年乾季气候的影响,必须集中利用水井等因素,南部平原的传统聚落因此呈现集村状态,也就是说,-南部的集村形态之形成始於17世纪。

郑氏以承天府(今台南)为中心,实行屯田驻兵(又称营盘田,即士兵驻地授田耕种)政策,继续开拓诸罗(今嘉义)、凤山等地,後来更往前开发至中部半线(今彰化)、大甲、林圯埔(今南投竹山)及南部琅乔(今屏东恒春)等地。台北盆地由淡水河上溯也开拓若干地方,然而聚落分布仍以南部为主。许多地名如左镇、前镇、左营、新营等,均为往昔屯田聚落之旧迹,当时-约有20多万,主要来自中国福建、广东两省。郑氏时期-之城市以东宁府(今台南)最大,安平、佳里、左营、打狗(今高雄)、凤山、诸罗(今嘉义)等较为重要,而中北部之半线(今彰化)、竹堑(今新竹)、沪尾(今淡水)、鸡笼(今基隆)等也渐渐形成。不过数目最多的仍为平埔族(尤其是西拉雅族)之聚落。

三、清领时期聚落发展

-於1683年(康熙22年)归清以後,清政府基於-、防止变乱等因素,於1684年颁「渡台禁令」对来台-加以限制,批准後还必须由指定港口(称正口,初仅安平一处)上岸,但不准携带家眷等。然而-至-之人仍然很多,西海岸许多小港口也应运而兴,成为商业中心。後因商业机能衰退而降为渔港,如旧港、後壠、梧栖、北港、东石、东港等。此外,因当时移入之单身-与平埔族杂居、通婚,也促成各聚落之汉化。

1732年(雍正10年),清廷开始允许携眷到台移垦,向新竹、台北、基隆、恒春等地区进行开发。1760年(乾隆25年),清廷取消-限制,-大量涌入,至18世纪末乾隆末年,前山地区(即西部平原)均有-聚落分布,浊水溪以北平原、台中盆地、屏东平原、台北盆地等均大量开垦,以南部最繁荣,中部次之,北部又次之,此由「一府二鹿三艋舺」的都市繁荣情况可知端倪。-东部所谓後山地区开发较晚,迟至1811年(嘉庆16年)兰阳地区才开发完成,而台东地区更晚,直至1875 年(光绪元年)才开始设置行政区:卑南厅。19世纪末,-聚落形态主要有三:(一)海港或河港;(二)内陆行政交通中心;(三)山地出入口聚落。

清代中期以後-中北部之开垦多采用大租户制度,即由垦首向官府申请土地开垦,後将之分给小租户,再由小租户向中国招募佃户耕种。大租户常拥有私兵以维持地方治安。许多聚落以籍贯为主,多呈散村形态,偶因利益冲突而发生大规模械斗,庙宇及聚落常成为攻击目标。清代-传统街道多弯曲狭窄,呈梯型或T型,有的则有隘门及望楼或死巷,目的在防止乱党及械斗。

清代-地区开发聚落之发展顺序,大致依两个方向进行。其一是由南而北、由西而东,即西岸地区南部最早,依次为中部、北部,最後是东部。另一发展方向则为由海岸推向内陆山地。

清初主要城市有府城台南、妈宫(今马公 )、安平、笨港(今北港)、鹿港、沪尾(今淡水)等,都是位於沿海地区具备港口机能。以後随着地区开拓之扩大及水陆交通路线之建立,平原地带之农产集散中心及行政都市陆续出现,诸如潮州、屏东、新营、诸罗(今嘉义)、斗六、半线(今彰化)、员林、葫芦墩(今丰原)、苗栗、竹堑(今新竹)、板桥、新庄、艋舺(万华)、头城、噶玛兰(今宜兰)等。

1793-1820年嘉庆年间,开拓地区渐向丘陵及山地推进,虽受阻於政府之设界以及原住民之抵抗,在重要山地出入口仍有许多聚落产生,诸如旗山、咋吧年(今台南玉井)、竹崎、东势、集集、雾峰、南庄、竹东、大溪等。为防范先住民,在隘勇线的重要地点设置土围、木栅、鼓亭、或驻私兵(驻地称公馆)等,而这些地点後来也形成聚落。-地区许多已经形成之聚落,在19世纪初嘉庆以後市街规模增大,商业机能增强,并有洋行设立。有些城市(如鹿港)则由同姓或同乡等组成「行郊」商业团体,常领导当时聚落社会之发展。

嘉庆以後由於各籍-增多,聚落间常有冲突发生,为防械斗及变乱,城市设有隘门、城墙等防卫措施。当时-的三大城市分居西部之南、中、北,依繁荣程度而有一府(台南府城)、二鹿(鹿港)、三艋舺(万华)之谚。不过1875 年北部地区增设台北府,-的行政、经济中心逐渐北移,北部有些聚落也因茶叶与樟脑之贸易而发展。

至1885年-建省,省会初设台中後移台北,全台重心已移向北部;在日治时期之前,-地区聚落体系已大致形成。人口一万以上的都市有8处:台南、大稻埕、艋舺、鹿港、嘉义、宜兰、彰化等;5,000到一万的小镇有:淡水、基隆、新庄、北斗、盐水、朴子、凤山、东港等。当时艋舺、大稻埕、城内(6.000人)尚未相连,合称台北三市街,合计人口5.2万,为-最大城市。

清代聚落常见设施有寺庙、宗祠、书院、衙门、庭园、牌坊、街市、会馆、军营、隘门、望楼、炮台、城墙等。较大的城市则设有孔庙,厅治、县治或府城上的行政中心等都市,其设施,也较为讲究。清代之商店街多包含日用杂货、酿酒、中药、五金、磁器、玻璃、农具、金纸、打铁、米、鱼、糕饼、食堂、洋货、鸭片、酒楼等店铺。有些地方则已有专业化街市出现, 如打铁街、米市、鱼市、菜市、布市等。

四、日治时期聚落发展

-5年(明治28年),-在-建立殖民地政府,并开始推行现代化政策。明治维新之际,-吸收大量欧洲文化,故在-的近代化都市建设,系依西方计画观念着手。其中与都市发展最为相关的是树立都市扩张之长程计画及各都市所扮演之角色,例如台北为行政中心、台中为住宅都市、高雄为工业港等。

此外,行政区别上之市制创始於1920年(大正9年),先设台北、台中与台南3个州辖市,後又增设基隆及高雄, 1930年再增嘉义、新竹,1933年又增屏东、彰化,1940年又增宜兰与花莲。

在许多公布实施的都市计画中,以1936年(昭和11年)公布之都市计画最为重要。实施地区遍及全台,包括大城市(当时称市)9处,小镇(当时称街)23处,以及重要乡村地区(当时称庄)19处。在当时,-总督府为贯彻都市近代化之措施,牺牲许多传统建筑,如祠庙及书院被拆毁、城墙被夷平为马路等。在全岛-化及现代化的方针之下,经过多次都市计画及市区改正,传统聚落被改头换面,有些具有东洋味,有些则变成亦中亦西之混合形态。日治时期产生之民房,依兴建先後大略可分为明治型、大正型与昭和型(依-学者富田芳郎命名)。初期明治型由砖砌成,有石柱骑楼,尚保有浓厚中国风味;中期大正型由红砖砌成,沿街多为二层楼;後期昭和型以钢筋水泥及砖为主要材料,外涂水泥,骑楼宽而整齐。

除民房及市街改变景观及建筑形态之外,地区开发及交通网路之设立也大大地影响到聚落之发展。海港之扩建促使高雄与基隆兴起,分别取代安平与淡水,成为-南北两大门户。-南北纵贯铁、公路之完成,则有助於沿线原有聚落之繁荣,同时也促进一些新都市(如台中、苗栗、竹南等)之发展。

此外,产业开发及特殊机能之设置,也促使许多市镇兴起,如以制糖厂为中心之埔里、南投、虎尾、斗六、新营、小港、屏东等地。另如木材工业中心罗东;窑业中心莺歌;渔业中心苏澳;矿业中心瑞芳;-训练基地之冈山、左营和凤山;游憩中心之北投、草山(阳明山)、日月潭、庐山、知本、东埔等。

日治时期-之都市人口比率及规模,均有明显地增加。日治初期都市人口仅占当时(-9年)总人口280万的8.5%;日治中期(1920年)已升至总人口366万的16.5%;日治後期(1940年)更达总人口587万的44%,其中大城市(当时称市)占19.4%,小镇(当时称街)占24.6%。

日治初期人口2万以上的聚落只有3个(台南、大稻埕与艋舺),而1万以上之聚落也只有5个(新竹、鹿港、彰化、嘉义与宜兰);当时的最大城市台南人口只有4万5,000人。日治後期城市(称州辖市)已有11个(宜兰、基隆、台北、新竹、台中、彰化、嘉义、台南、高雄、屏东、花莲港)、小镇(称街)有65个,而当时的最大城市台北人口已达30万。

五、战後聚落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大约有48万-人被遣送回国。但是不久之後,-各市镇人口很快被从中国撤退来台的军民所填补,人数多达200万人,许多都市人口激增,违章建筑充斥大都市,直到1970年代才改观。

-在1970年代步上工业化途径,经济结构也由农业转为-业为主之形态。-为主之就业市场促使农村人口外移,造成台北及高雄郊区卫星城市之发展以及大都会区之形成。台北在1968年因人口超过百万而升格为直辖市。高雄也在1979年超越百万人口而成为第二个直辖市。

1960年,-都市人口约占总人口650万的40%;1970年,都市人口约占总人口1400万的52.6%;1980年,都市人口占总人口1800万的69.2%。以区域来看,1980年各区域都市人口比率,北部区域为82.4%,中部区域为54.2%,南部区域67.4%,东部区域为49.9%,全台平均为69.2%,而2000年各区域都市人口比率,北部区域为87.7%,中部区域为-.5%,南部区域76.3%,东部区域为-.1%,全台平均为77.9%。北部区域都市人口比率高於全台平均数,也显示北部区域的都市人口特别密集。大体而言,主要的大都市及其邻近各县市之都市人口比率较高。为纾缓人口过度集中於大都市的现象,在大都市周边因而有了新市镇的计画,包括:台北(淡海、林口)、台中(台中港)、高雄(大坪顶)。

依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分为-省(设治於南投县中兴新村)及台北、高雄两个直辖市。省下设有宜兰等16县,及基隆等5个省辖市。各县之下,设有县辖市、镇、乡等行政单位。目前-省16县共辖有20个县辖市,61个镇,228个乡,其中30个为山地乡。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市称为主要都市,2007年底计有94个,其人口占总人口数之79%。

依据1979年「-地区综合开发计画」所示,-地区的都市与乡村聚落大体上可分为5个等级,即:

(一)--、经济、文化中心:台北

(二)区域中心:台中、台南、高雄

(三)地方中心:北部区域之桃园—中坜、宜兰、罗东、新竹、竹东;中部区域之苗栗、竹南—头份、彰化、员林、埔里、南投、草屯、溪湖、台中港市、斗六、虎尾、北港;南部区域之嘉义、朴子、新营、麻豆—佳里、新化、冈山、旗山、屏东、潮州、恒春、马公;东部区域之玉里等。

(四)一般市镇。

(五)农村集居。

-经历400年的开发,在都市阶层上约略符合「等级规模法则」(Rank-Size Rule),在空间分布上也具有「中地理论」(Central-Place T-eory)的特性,因而形成以台北市、台中市与高雄市等为核心都市的三大都会区,都会区周边环绕如:板桥、三重、土城、大里、太平等卫星市镇,在都会区之外有次区域中心,如:桃园、新竹、台南、嘉义、屏东、宜兰、花莲、台东等,逐渐发展出完整的都市体系。近年来在政府「一乡一休闲」、「一乡一特色」的政策引导下,也有许多具有特色的魅力城乡,如:新竹内湾、宜兰员山、台南白河、苗栗南庄、花莲瑞穗、台东关山等。

参考资料

    行政院主计处编。2002。《中华-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报告?八十九年》。台北:行政院主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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