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日治时期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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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光绪21年)中国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日本在台湾执行统治,1945年(昭和2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盟军命令在台日军向中国战区司令投降,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於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代表中华民国接受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的投降。日本领有并治理台湾50年。

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属各岛屿、澎湖群岛、辽东半岛给日本;台湾巡抚唐景崧上疏,请求清廷拒绝日本国要求,呼吁列强出面干涉,清廷不许,下令官员离台内渡。台湾官民誓不接受,发表自主宣言,於5月25日成立新政府,国号「台湾民主国」,推举巡抚唐景崧为总统,誓言反抗到底。

6月3日,日本北白川宫能久亲王率领的近卫师团攻陷基隆,进逼台北;4日,唐景崧仓皇潜逃,台湾民主国亡;17日台湾首任总督桦山资纪在台北举行「始政式」,宣示日本对台施政的开始。但此时台湾人民仍持续在各地抵拒日本之领台,日本动用军队历时约5个月,才於11月18日宣告「全岛平定」。

一、政治制度

(一)政策与法律

日本统治台湾50年期间,因应政经、社会情势而调整统治政策,大抵区分三个时期:一是「特殊统治主义时期」(1895-1919年),监於台湾为新获得之异民族领土,为了缓和台湾人的反抗,以降低统治成本,技术上将台湾设计成异法域,以「旧惯温存」名义制定与日本本土不同的制度,以适应台湾的特殊情况;二是「内地延长主义时期」(1920-1937年),此一时期日本的台湾殖民统治已经趋於稳定,因此进一步在台湾实施类似日本本土的地方行政制度、施行与日本本土相同的法律、教育制度与内容也趋向一致,台湾殖民地的一切均呈现更加往帝国统合的方向;三是「皇民化运动时期」(1937-1945年),中日战争爆发後,日本本土启动总动员体制,在台湾也推动皇民化运动,积极诱导台湾人仿效日本式生活,效忠日本天皇,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後,更全面推动皇民奉公运动,以战时体制动员人力、物力,并随着战局的推移实施陆军及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徵兵制度,进行经济统制。

法制方面,总督府在台湾建立司法制度、审级制度,1896年(明治29年)以地方法院、覆审法院、高等法院分别负责第一审、控诉审、上告审,形成「三级三审制」,後改为「二级二审制」,到1927年又改为「二级(四部)三审制」。

此外,相继制订规范财产事项的「财产法」、规范亲属关系与财产继承的「亲属继承法」等;1898年制定「刑事诉讼法」、1899年台湾准用日本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处罚或预防刑事犯罪的程序、民事诉讼或调停的程序渐备;1918年(大正7年)为解决帝国内部各地域间法令冲突而制定「共通法」。至此,日治时期在台湾的法制,大致完备。

(二)统治机构

日治时期最高统治机关为台湾总督府,初设民政、陆军、海军三局。不久之後,陆军海军合并为军务局,民政局也在原有内务、殖产、财务、学务四部之外,增设总务、法务、通信三部。此後总督府之编制又有多次调整。

1940年时总督府除设总督官房、内务局、文教局、财务局、殖产局、米榖局、警务局、法务局、外事部,另有法院、供托局、专卖局、税关、交通局、监狱、气象台、台北帝国大学、林业试验所、农业试验所、工业研究所、糖业试验所,以及图书馆、台北高等商业学校、台南高等工业学校、台北高等学校、师范学校、医院、结核疗养所、少年教护院、癞疗养院、精神病院等所属官署。

地方行政区划,治台之初大抵沿袭清朝规划,区分台北、台湾、台南三县及澎湖厅,其後多次调整变动;1920年将行政区划调整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花莲厅等五州二厅,後又增加澎湖厅,大致稳定。

(三)台湾总督

50年间共有19任台湾总督,前期均由军人出任,除了是台湾最高行政首长之外,还有军事指挥权,分别为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东贞美、明石元二郎7人;1918年之後修正规定,另设台湾军司令官掌军事,1919年改派文官担任总督,分别为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塚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9人。文官总督时期大致也就是日本近代史上的政党政治时期。

1936年恢复以武官出任总督,分别为小林跻造、长谷川清、安藤利吉3人。此一时期日本军国主义抬头,甚至进入战时体制。

台湾总督之外,最重要的执行政务者是民政长官(1918年改称总务长官),前後有18名,其中最负盛名者为後藤新平,是殖民地政经基础建设的擘画者;内田嘉吉曾任总务长官,数年後出任为台湾总督;石塚英藏在儿玉总督时期曾任参事官长,其後也出任总督。

(四)抗日事件

台湾总督府虽於1895年11月宣布全台底定,但实际上仍遭遇各种零星的反抗,为了有效镇压,总督府於1896年在台湾部署军队11,000名、宪兵4,000名、警察3,000名,并赋予警察庞大的权力。除了在全台建置绵密的警察网之外,并巧妙利用台湾社会原有的「保甲」制度作为警察的辅助。保甲由警察机关指导,一方面沿袭清代的犯罪连坐的惯习,防制社会犯罪,一方面成为传达、落实政令和动员基层人力的制度。

台湾人民之抗日,始於1895年改隶之际的「乙未之役」。1895年除夕,台湾北部抗日军蜂起後,中部、南部也多有集团性的武装势力攻击日本统治机关。日本统治者动用军警宪兵,镇压这些台湾人的反抗势力。1898年底总督府一方面改采招降政策,招降陷入困境的抗日集团,一方面颁布「匪徒刑罚令」,凡是聚众施暴或胁迫者,皆视为匪徒,首谋处以死刑,附从者处以无期徒刑。1902年,总督府的剿抚兼施策略成功,台湾全岛具有规模的武装势力全数被消灭。其後,1907年苗栗发生北埔事件,1912年南投发生林杞埔事件,1915年台南县玉井发生噍吧哖事件,共计10余件抗日「阴谋事件」,都被日警破获。

1902年,殖民政府平定平地地区之後,进而将其统治深入山地,全台山地在日本军警的攻逼之下,被迫抗战。其中,1930年,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南投县仁爱乡)爆发「雾社事件」,赛德克头目莫那鲁道率领族人,趁雾社公学校举办运动会,发动攻击,杀死日本人132人。总督府展开长达两个月的军事讨伐,六百多名泰雅族人战死,是最激烈、最震撼的抗日事件。

(五)政治与社会运动

1910年代晚期,一方面由於台湾新世代的长成,一方面由於日本进入政党政治时期,台湾人开始采行循法斗争的政治、社会运动。1920年东京台湾留学生成立「新民会」,接着,1921年起发动长达14年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同年,由蒋渭水、林献堂领衔,结合开明士绅与青年学生成立「台湾文化协会」,以提升台湾文化为号召。1927年出现第一个政治结社台湾民众党,要求台湾总督府改善台湾人待遇,甚至主张台湾自治。1930年,又出现要求实施地方自治的台湾地方自治联盟。

1926年领导农民运动的简吉、赵港等人发起、成立「台湾农民组合」,结合农民进行抗争;1928年2月,劳工运动团体组成「台湾工友总联盟」;4月,谢雪红等人在上海成立台湾共产党,提出「台湾民族独立」、「建设台湾共和国」等主张。

但是这些政治、社会运动团体,自1930年代中期之後,其活动空间遭受压缩,已无活力。

二、经济发展

(一)经济基础建设

日本政府将台湾作为其国民经济的出路,因此,领台之初即积极致力於建立殖民资本主义经济之基础,自1898年起,展开改革土地制度,实施土地调查,确切掌握台湾耕地田园面积及土地所有状况,使得田赋徵收大增,1905年总督府的财政因之得以独立;接着,进行林野调查和整理,建立林野私有财产制,不仅引导日本资本家向林野发展,亦完成林野资本主义化。1899年,创立台湾银行,进行台湾币制整理和改革;1901年起规定采用日式度量衡器。随着货币和度量衡制度的统一,促进台、日两地商品和资本的流通,加速台湾企业经营的资本主义化,有助於日本资本家之移入;同时,总督府展开电报、电话、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设施之建设,十余年间各项建设粲然大备,铁路交通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主要动脉,而新整建的基隆、打狗(今高雄)两港成为设备齐全的现代港埠,货物吞吐量大增。1905年起定期实施台湾户口调查,每年底亦有详细的人口统计,提供正确完整的人口资料,足以具体观察此一时期人口变迁大势。

(二)米糖经济体

日治之初,总督府即将台湾当作热带经济作物和粮食的生产地,积极展开台湾的绿色革命,制定与农业有关的各项法规、设立农业研究机构、创立新农业组织、兴修水利工程等,致力於改革农业,促进以稻米、甘蔗生产为中心的农业发展,建立以农业为主的殖民资本主义经济。1922年成功地研发出稻米新品种蓬莱米。接着,强制推广种植,蓬莱米的种植迅速普及全台。结果,稻米产量大增,1934年产量突破900万石,半数输出日本;1938年产量达982万石之高峰,输出多达520万石,其中蓬莱米占输出总量的84﹪。随着蓬莱米的普及,1930年代遂爆发「米、糖相克」之问题。

领台之初,总督府即有计画、有组织地以官商并进方式致力於台湾糖业的现代化。1901年,农业学者新渡户稻造出任总督府殖产局长,提出「台湾糖业改良意见书」,主张以「蔗作农业生产过程」的改进和「制糖工业过程」的现代化,作为台湾糖业改革的两大目标。总督府接受该建议,旋於1902年公布「糖业奖励规则」,设立临时台湾糖务局,推行大规模的、科学的糖业奖励政策和措施。结果,不仅蔗作单位面积产量大增,蔗作面积和产量均呈激增之势。1903年,面积1.6万甲,产量41万公吨;1938年,面积增为近17万甲,产量增为1,283万公吨,台湾甘蔗生产达於极盛。

1900年台湾第一家新式制糖工厂「台湾制糖株式会社」成立。总督府实施资金援助、指定原料采取区域、保护市场等三大措施,支援和保护日本新兴制糖大企业。於是,1905年起日本资本家竞相投资於台湾制糖业,至1927年,增为45家,其中,台湾、明治、盐水港、大日本、东港、新高等6家糖厂产量已占80﹪,显示日本大资本家对台湾糖业之独占。就糖产量观之,1903年,仅3万公吨。1939年,产量达於142万公吨之高峰。糖业始终是日治时期台湾最具代表性的产业,其产值长期约占工业总产值的60﹪。

总督府亦致力於香蕉、凤梨等经济作物的开发,香蕉、凤梨遂成为台湾的特产之一。凤梨罐头制造、制茶等亦是重要的农产加工业。1909-1934年,凤梨罐头工厂由4家增为78家,年产量由19万罐增为3,700万罐。至於制茶,则平均年产量约1万公吨。要之,日治时期农产加工业长期为台湾工业之主体。

(三)工业化发展

1930年前後,由於受到世界经济恐慌之冲击,加以为因应日台农业之竞争、台湾农业发展之饱和、日本之「工业移民」等需求,以及配合日本侵略中国华南、南洋的南进政策之推展,企图将台湾作为军事前进的基地。总督府当局自1931年起在台湾推动「工业化」政策,分三阶段发展与军需工业相关的基本工业,使台湾成为军需品的生产基地和南进的补给基地,并减轻日本重工业之负担。「工业化」之结果,就各类工业产值观之,日治末年台湾工业结构系食品工业占65﹪、重工业占20﹪、民生工业15﹪。就贸易结构观之,1931-1943年间,台湾工业产品输出入额占总输出入的75-80﹪,其中,工业产品进口历年变化最大者为机械工业制品。输出方面,除蔗糖外,以化学、金属工业制品输出较多。就工业产品结构变动观之,工业产品结构已渐由轻工业转向重化工业,亦即重化工业已渐取代轻工业。就各产业产值观之,1939年以後工业和矿业产值超过50﹪,显示日治末期台湾已非以农业为重心之经济,而是一半农半工社会。

三、社会变迁

(一)传统社会转型

日治时期,在台湾总督府具现代化取向的同化政策下,台湾社会产生具特殊色彩的社会变迁。据研究指出,此一时期台湾传统社会渐次向近代殖民社会变迁,亦即是具有同化意义的现代化取向的社会,其主要特徴乃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明显的区分、高人口増加率、俗民社会(folk society)逐渐崩溃、族长权威式的家族形态逐渐解体、都市化、台湾人社会阶级分化逐渐平等化、近代的民间团体勃兴、职业専业化倾向等。

就人口观之,日治时期总督府严格限制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人口往来,使得此一期间台湾人口受外来移民的影响很小,可称为「封闭性人口」(Closed Population)。此一期间,总督府有效地肃清瘟疫、防治风土病、加强预防卫生工作,以及改善交通、产业、教育等,台湾人口显着增加。1896年,全台约有260万人,至1943年增为658万余人,48年间增加一倍半。就人口组成观之,闽粤系的台湾人始终占90﹪以上,原住民略呈停滞状态;日本人比率系以公教军警及商人、技术人员为主,至日治末年仅占6﹪。至於外国人,则以「华侨」占绝大多数,长期低於1﹪。至於日治时期台湾职业人口始终以农业为主,但其比率呈渐减之势,商、工业人口自1920年代起呈渐增之势,台湾社会已渐由农业社会向近代工商社会转型。

(二)社会阶层

就社会结构观之,清代台湾汉人社会大致可分为上层、下层社会,上层为士绅和富豪,下层包含占多数的庶民和极少数被称为「下九流」的贱民。其中,拥有科举功名的士绅居主导地位,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并不活泼。

日治时期差别待遇和隔离政策长期存在,台湾人、日本人截然分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总督府对各地士绅、富豪等社会领导阶层采笼络利用政策,以争取其支持和合作,遂使社会结构之变迁呈特殊性。总督府实施西式新教育以取代传统教育,并以社会中、上阶层子弟作为主要劝导入学对象,中、上阶层子弟大多具备较一般民众优越的教育资格和专业训练,继承其父兄的社会地位而成为新社会领导阶层。因此,新、旧社会领导阶层之间颇具延续性,大部分旧社会领导阶层家族因之延续其地方「权力家族」的地位,整个社会并未呈现活泼的流动现象。

(三)社会阶层

就教育背景观之,1920年代以後,新教育出身的精英渐次在社会各部门普遍扮演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留学生渐成为社会领导阶层的重心。由於台湾教育机会的偏颇,加以受时代潮流及社会价值观念等之影响,新社会领导阶层的教育资格呈现集中现象,而以习医学、师范、法政及经济者占多数。就职业观之,职业渐趋平等化,职业成就渐受重视。医师、教师、律师等所谓「三师」成为最受社会尊崇的行业,但画家、音乐家、记者、作家等亦均可以其专业成就而取得社会地位。此外,受殖民政经体制和政策的影响,台人社会领导阶层政、经地位之发展有其局限,新、旧两代之间的政、经地位深具延续性。

台湾总督府透过教育和各项施策,明治维新的现代化经验被引进台湾。另一方面,台湾社会本身具有容受外来新事物的潜力,相当自主地选择性接受适合本身需求的事物。因此,近代的知识和观念逐渐在台湾社会定着和普及。日治之初总督府即积极建立近代公共卫生和医疗制度,确实改善台湾的环境卫生和医疗条件,使台湾社会防治风土病和传染病之效能大为增强;1920年代台湾人已建立近代的医疗卫生观念和习惯;同时,总督府将近代西方法律引进台湾,建立专制但有效率的近代台湾法律体系,台湾渐次转变为近代西方市民法制社会,台湾人普遍建立守法的观念和精神,养成安分守己、重秩序、守纪律之习惯。

(四)新生活观念

生活作息方面,总督府将星期制及标准时间制度引进台湾,官厅、学校、工厂等依规定订颁作息规律。189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时间制度,从此台湾正式进入格林威治世界标准时间系统中,总督府渐次建立完整的全台报时系统。公、私机构根据标准时间制定作息规律,严格要求员工遵守。1920年起,日本政府规定每年6月10日为「时间纪念日」(「时の记念日」)。1921年台湾开始推行「时间纪念日」运动,培养准时、守时、惜时的精神,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渐次培养出对时间「标准化」的观念和习惯,守时渐成习以为常的观念。

至於风俗习惯,随着新制度、新知识、新观念、新规范及新价值等之建立,亦产生重大的改变。1900-1910年间,有放足断发运动之产生,结果台湾社会普遍不再缠足和辫发。此外,体育、音乐、美术、电影、观光旅行等近代西方社会的「休闲活动」亦引进台湾,总督府当局、学校或社团经常举办运动会、音乐会、展览会、博览会、电影欣赏会等活动,到处设立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开辟观光名胜地,成立观光机构,规画观光旅游事宜,民间纷纷开设剧场、电影院等,「休闲生活」成为近代社会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文化政策

(一)教育政策

日治时期为台湾近代西式教育制度之发轫期,并开启台湾教育史的新纪元。然而,此一制度之建立主要目的在於贯彻殖民政策,因此,与当时日本国内的教育体制截然有别,不论教育的形式或内容均具有特殊性。日治之初,总督府即以教育作为同化和开化台人之手段,而本乎渐进原则,采逐步强化的同化主义教育方针,亦即是以「现代化」取向的同化教育政策企图改变台湾社会。

就教育政策的演变观之,配合统治政策,分为试验时期(1895-1919年)、进展时期(1919-1937年)、强化时期(1937-1945年),试验时期并未制订一固定的教育制度,而是因应需要发展,逐渐形成台湾人、原住民及日本人等三个系统的差别待遇教育。进展时期则配合同化主义施政方针,於1919年颁布「台湾教育令」,确立台湾人的教育制度,维持严格的差别待遇和隔离政策,台湾人教育设施之修业年限及程度均低於日本国内的同级学校。1922年,总督府根据「内地延长主义」,颁布新「台湾教育令」,明订中等以上教育机关(师范学校除外)取消台、日人的差别待遇及隔离教育,开放共学。

其後,台湾中等以上教育机关比照日本国内制度设立,但中等教育始终偏重初级技术人材养成教育,高等教育则是因应特殊目的和任务而设;同时,差别待遇的本质不变,共学的结果只是为迅速成长的在台日人子弟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台人子弟并未能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因此,台人的中等以上学校入学竞争长期均十分激烈,而有所谓「试验地狱」之称。至於强化时期,乃是自1937年起进而推动「皇民化教育」,随时配合战争需要与日本国内同步调整教育的制度和内涵。

(二)日语普及率

值得注意的是,公学校为总督府贯彻同化政策的主要机关,公学校迅速普及的结果,1945年学龄儿童就学率超过80%。社会教育长期推动日语推广运动,日治末年日语普及率几达80%。尽管推广日语运动长期存在且逐步强化,终日治全期总督府始终面临日语无法取代台语的问题。总督府强制地普及日语的结果,使台湾变成一「双语并用」社会。日语并未取代台语而成为台人的生活语言,且未收到显着的语言同化政策;但日语成为台人吸收现代知识的主要工具,有助於现代基本知识的传播,促进台湾社会的现代化。

日治时期由於台湾的教育长期欠缺完备的制度及充分且公平的教育机会,加上时代潮流之刺激,留学教育呈日渐蓬勃之势,以赴日本留学者最多,总数达20余万人,其中,大专毕业生约6万余人,前往中国大陆者其次,有数千人,另有留学欧美者。相当程度弥补台湾教育之不足,受过高等教育的留学生成为台湾社会领导阶层的主要成员,留学教育可说是新社会领导阶层的主要摇篮。

(三)教育政策

至於社会教育,1910年代中期开始,青年会、家长会、主妇会、国语普及会、同风会等社会教化团体渐次勃兴。1927年增设社会教育系,致力於推广日语、部落教化、青少年教育,以及管理图书馆、博物馆,举办各种展览会、音乐会、电影欣赏会等。1930年代起,总督府进而加强推广日语、灌输日本国民精神等措施。另一方面,近代西方音乐、美术、体育渐次推广,逐渐成为社会重要的学艺活动。1920年代,进而有新音乐、新美术、新文学、新戏剧运动之倡起,更加促进这些新学艺在台湾的传播和发展。

日本领台之初,亦参考西方殖民国家的经验,学界普遍认为台湾的自然和人文亟待彻底调查,俾作为有效经营之资;同时,日本帝国政府与台湾总督府当局为制定适当的政策和顺利推动各项施政,亦主动延揽专家、学者至台从事各种调查研究,而完成关於台湾的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物产、人文状况等科学性的报告和记录,其内容远较既有的中、西文资料详实和有价值,刊行专书或刊载在报章杂志上,使得台湾的情况渐次大白於世。

近代台湾人文和自然研究是在一特殊背景下展开的,接受西学洗礼的日人专家、学者将台湾当作新学术领域,竞相来台展开各项调查和研究,从而开启近代台湾学术研究的大门。台湾研究遂成为近代日本学术研究的一环,不少学者长期投入此一新领域,因此,无论科学的调查资料之作成,或创新的研究成果之呈现,均颇为可观。这些业绩一则成为殖民统治当局制定政策和推动各项施政重要的参考,一则丰富近代日本学术的内涵。

参考资料

    吴文星。1922。《日据时期台湾社会领导阶层之研究》。台北:正中。吴文星、黄秀政、张胜彦。2002。《台湾史》。台北:五南。东嘉生着、周宪文译。2000。《台湾经济史概说》。台北:帕米尔。吴密察。2000。《台湾史小事典》。台北: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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