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旧-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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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共同与-签订的和平条约。1951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与-在美国旧-举行和会,美国支持中华-政府派员与会,却无法为苏联、英国所接受(同时也排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的提议)。战胜国与-签署《对日和平条约》(Treaty of Peace wit- Japan,通称「旧-和约」),和约中规定-必须与其他未参与和会的国家另行签署和平条约。1952年在美国斡旋下,中华-与当时仍在联军统治下的-签署「中华-与-国间和平条约」(又称台北和约)。

「旧-和约」规定-投降的相关事宜,其第二条规定,-必须放弃「对於-及澎湖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然而放弃权利只能为一次之行使,因此,在「台北和约」中,乃表明依照旧-和约第二条,-已经放弃对-、澎湖。但由於「旧-和约」未指明-、澎湖让渡与何国,因此长期以来除了主张-的部分人士,据此提-湾地位未定的主张(也有人主张--就此归属-人民);即使主张-属於中华-(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者,也有学者从国际法的角度,逐渐放弃由「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宣言」立论,改由旧-和约来进行论述,根据「先占」原则,中华-持续统治-,因而拥有-的-。

在-国会审议「台北和约」的过程中,外务省官员答覆有关本和约的效力范围时曾明白指出,本和约的签订并不代表-承认-、澎湖归属中华-。「台北和约」条文也定义中华-国民「应认为包括依照中华-在-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将来可能施行之法律规章而具有中国国籍之一切-及澎湖居民及前属-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而也有历史学者认为,根据「台北和约」,-已经归属中华-。

中文关键字:「台北和约」 , -地位未定论 , -归属问题

英文关键字Treaty of Peace wit- Japan , T-e Uncertainty of Taiwan's Status

参考资料

    彭明敏、黄昭堂着,蔡秋雄译。1995。《-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本土新书」1。台北:玉山社。--与一个中国论述大事记编辑小组编。2002。《--与一个中国论述大事记》。台北:国史馆。戴天昭着,李明峻译。2002。《-际-史(完整版)》。「-文史丛书」J110。台北:前卫。陈仪深等。2004。《-家定位的历史与理论》。「愿景?-」3。台北:玉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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