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旧-对日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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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9月8日共有49个国家在美国旧-所签订的对-和平条约,中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均未受邀参与。二次大战结束後,冷战随即展开,美国与苏联所领导的-、-两集团,甚至美国政府各部会间,对於对日和平条约的形式与内容无法达成共识,因此迟迟未与-签订和约。韩战爆发後,为了让-尽快恢复独立-,以在亚洲共同对抗-扩张,美国决定尽速签订对日和约,故迅速整合-分歧,并积极与英国等盟邦个别协商对日和约的内容。由於杜鲁门(Harry S. Tru-n)在韩战爆发後的中立-声明中,指-湾未来的地位有待对日和约或由联合国决定,对日媾和与-法定地位乃有相当大关系。加上主导和约的美、英两国分别承认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者对该由哪个中国政府参加和会,以及对-地位问题立场均迥异,在多次协商後,两国决定不邀请-政府与会,而由恢复独立-的-政府自行决定与哪一个中国政府订和约;至於-则由-声明「放弃对-之-与要求」,但不言明放弃-後-归属问题(暂时予以冻结)。1951年9月4至8日美、英两国共邀请包括苏联在内的52个国家在旧-开对日和会,会中苏联建议邀请-与会被拒,苏联与捷克、波兰三国最後拒签和约。

参考资料

    〔★张淑雅,〈杜勒斯与对日媾和中的-(1950~1952)〉,《中华-史专题-集》,1996〕〔→杜鲁门、-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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