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淡水械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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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流域在1853年到1859年之间断断续续发生分类械斗。分类状况可分为漳州籍、泉州同安籍、泉州的晋江、惠安、南安三邑籍。同安籍又称厦郊;三邑籍称为顶郊,故此次的分类械斗又称为顶厦郊拚。分类械斗发生原因,一般以经济因素为多。当时沿淡水河地区主要商业码头均由三邑人士把持,同安人士居八甲和大稻埕,八甲地方的同安人士想争夺顶郊的商业地带,遂与三邑人士互斗,漳人要攻击泉人,乃先买收大稻埕的同安人,以便由大稻埕到艋舺,漳、同乃合成一气。8月艋舺、新庄等地,漳籍、泉籍同安县(厦郊)与泉籍晋江、惠安、南安三县(顶郊)分类械斗,地方上称为顶厦郊拼。至於同安人与漳人共同对付三邑顶郊因物质、人力均占优势,战事亦占上风。但是其居住地与厦郊的八甲庄之间被池塘阻隔,无法攻破对方的大本营。後顶郊向中立之安溪人借道,放火烧毁後来同安人所聚的八甲,同安人见大势已去,乃背奉城隍,逃往大龙峒、大稻埕等处,并在淡水河下游大稻埕地方建立新的聚落,并建立霞海城隍庙供奉自艋舺地区带来的神明。後来因为开港贸易,同安人虽然分类械斗失败,但却因祸得福,其所居住的大稻埕取代艋舺成为商业中心。

参考资料

    〔★林伟盛,〈清代淡水厅的分类械斗〉,《北台湾乡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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