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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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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领时期(1871年)-淡水厅地方史志,陈培桂纂辑。

陈培桂,字香根,广东省高要县附城人。同治8年(1869)秋,署淡水厅同知,同治9年开局纂辑完成《淡水厅志》。淡水厅治属地,原属诸罗县管辖;雍正元年(1723)起,分割虎尾溪以北新设彰化县,同时置淡水厅负责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雍正9年(1731),续分割大甲溪以北之形名钱谷,专归淡水厅同知管理,并令厅治移竹堑,惟却迟至乾隆21年始正式迁驻竹堑城。光绪元年(1875),台北府成立,原淡水厅辖境内分设新竹县、淡水县暨基隆厅,至此淡水厅之行政建置正式结束,前後计152年。

淡水厅之修志,最早始於道光13、14年(1833-1834)间,为纂修福建通志之需,同知李嗣邺特命竹堑进士郑用锡设局采访,纂辑完成《厅志》二卷,惟当时并未刊行,故只留下抄稿,或称《淡水志初稿》,亦称《志略》,世称为《郑稿》。同治6年(1867),淡水同知严金清有鉴於淡水厅设治百四十余年却无志书,乃聘金门擧人林豪纂修厅志,是年孟冬完稿,共得十五卷;然此志稿,却因严金清之去任而未能刊行,一般通称《淡水续志稿》,亦简称《严志》或《严志稿》。同治8年(1869)秋,陈培桂抵任,深感淡水厅修志之必要,又觉《郑稿》、《严志稿》不够周备,遂於同治9年正月重新开局采访,并延请侯官擧人杨浚代为草创,而杨浚除参据《郑稿》、《严志稿》外,并积极从事资料蒐集与实地勘查,而於同治9年5月始修,同治10年5月正式梓版刊行。

杨浚所纂辑之厅志稿後经黎兆棠与陈培桂的厘订,刊本《淡水厅志》已非杨浚纂辑时之原貌,自然亦与林豪所修《淡水续志稿》差距甚远,早已非杨浚《淡水厅志》稿本原貌。对照於刊本之十六卷及其分目,则知刊本与稿本於体例编排上已大异其趣。

目前陈培桂《淡水厅志》原刻本於国立中央图书馆-分馆藏有四部,一部为原-总督府藏书,保存最为完整;另一部为石井光次郎所寄赠者,字体最为明晰。新竹市文化局文献室亦藏有原刻本一部。至於排印本,最早则为大正11年(1922)铃村让辑印之「-全志本」;-45年,-银行经济研究室「-方志汇刊」据此重新排印;-52年再度重排,编定为「-文献丛刊」第172种,并附录林豪所撰之《淡水厅志订谬》一卷;其後则是-57年-研究院出版,由黄得时校订之「-方志汇编本」。 

中文关键字:淡水厅 , 陈培桂 , 郑用锡 , 严金清 , 林豪

参考资料

    -史料集成资料库-ttp://edba.ncl.edu.tw/mingc-ing3/Read.aspx?kind=4&level=1&b_no=246&id=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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