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台湾镇总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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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绿营最高阶的将领。正二品,其职为水师最要缺。在台湾道未加按察使衔以前,是台湾文武官员中唯一有权力上奏给皇帝的大员。受福建水师提督、闽浙总督的节制。道光年间为绿营驻台之全盛时期,统率17营,包括:镇标中左右3营、北路协中左右3营、安平水师协中左右三营、澎湖水师协左右3营、城守营、艋舺营、沪尾水师营、南路营、下淡水营、噶玛兰营,总兵力1万4千余人,为台、闽两地掌握兵力最雄厚的将领。

台湾镇总兵官依法不能插手文官的事务。1733年(雍正11年),朝廷仿山西、陕西边镇之例,给予台湾镇总兵官挂印的殊荣。1810年(嘉庆15年)以後,台湾镇总兵官又兼提督衔,并握有敕书、王命旗牌,可在办理夷务时先斩後奏。这项军事外的特权,在1885年(光绪11年)台湾建省时取消。台湾镇总兵官还有巡阅营伍、造册奏报、管理番屯等任务,并可与台湾道共同审理囚犯,与台湾道的关系密切。两者同时驻紮在台湾府城(今台南市),故处於互相监督,但又必须和衷共济。从大多数的个案来看,镇、道不和者居多。台湾建省後,由台湾巡抚统摄全局,双方的权力矛盾逐渐消融。

中文关键字:水师提督 , 台湾道 , 挂印 , 巡阅 , 番屯

参考资料

    许毓良。2005。〈清代台湾绿营的再析论〉。《台湾文献》,56(1):55-91。许雪姬。1987。《清代台湾的绿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54。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陈韵竹。2006。〈从制度层面对清代台湾总兵官的再析论〉。《台湾文献》,57(3):16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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