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苏东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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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9月19日云林县议员苏东启、蔡光武,虎尾人詹益仁、民雄人张茂钟、林东铿、黄树琳、李庆斌,以及现役士兵陈庚辛等谋议夺取保警和空军训练中心,发动武装革命,控制电台,号召-。以事蹟泄漏,陆续被警总保安处逮捕400多人,被判刑者50人。1962年9月20日判决,苏东启、张茂钟、陈庚辛原判死刑,詹益仁判-,林东铿等3人判15年,余判2年至10年徒刑。因苏东启之妻苏洪月娇被捉放3次後,到处替他喊冤,法新社记者袁-亦向国外披露消息,引起海内外极大争议。经声请覆判後,发回更审,1963年9月25日第二次判决,苏东启、陈庚辛、张茂钟改判-,余维持原判,苏洪月娇判-2年缓刑2年,改为-2年,她抱着甫出生4个月的么儿苏治原服刑。本案牵连极广,除县议员外,有军人、教职员、公务员、商人、理发师、学生。

参考资料

    〔★林树枝,《白色恐怖X档案》,1997〕〔→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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