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三段警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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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日本帝国领有殖民地台湾後,各地的武装抗争不断,因此日治初期的台湾总督府,从桦山资纪总督、桂太郎总督,到乃木希典总督,无不致力於镇压各地的反抗行动。镇压反抗行动,最高军事长官当然是台湾总督,但为了镇压反抗势力而驻紮在各地的军队、宪兵、警察,却时常发生对立冲突, 三者都在行使警察权,行政上也时常发生矛盾,民众无所适从。

第3任台湾总督乃木希典上任後,为解决军、警、宪三者之间的问题,实施了「三段警备制」, 视民众反抗的程度,将全台各地画分为「危险界」、「不稳界」、「安全界」三个区等。 「危险界」为状况最不稳定,最有可能发生反抗,也是最有可能成为游击队根据地的山间地区,由军队及宪兵共同防卫。「不稳界」是指不似前者抗争剧烈,但仍有反抗行动的区域,由宪兵及警察共同防备。「安全界」则是统治成效良好等平地城市、街庄区域,由警察负责警备。 「三段警备制」的责任划分,除了以镇压反抗行动为考量之外,更大的施行原因乃是为了统治者自已的权力分配。

「三段警备制」自明治30年(西元1897年)6月26日开始实施,但未达预期成效。第二年随着乃木总督去职,继任的儿玉源太郎总督於明治31年(西元1898年)6月20日撤废了此制度。撤废原因与当初推动的理由相似,是为了避免命令的不统一,及军、警间的倾轧。

参考资料

    远流台湾馆编着,《台湾史小事典》(台北:远流出版社,2000)。黄昭堂着,黄英哲译,《台湾总督府》(台北:前卫出版社,1995)。薛化元,《台湾开发史》,(台北:三民书局,2003.2)。台湾历史辞典http://taipedia.c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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