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赵明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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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河为朝鲜人,1923年自朝鲜公立学校毕业後,从事农业,未几转为郡役所的临时雇员。由於薪水微薄,遂辞职转往大阪发展,一边劳动,一边在商工专修学校夜间进修,但以收入有限,听闻台湾景气良好的情形,伪称日本仙台人而渡海至台湾工作。自1927年1月起就职於台中市日本人所经营的茶舖,但因待遇不佳及对前途抱持悲观心态,遂在1928年5月14日决意自杀。当他步行至台中州立图书馆附近,适逢日本皇族久迩宫邦彦王以陆军检阅使身分,校阅台中市驻紮的陆军步兵部队完毕欲回台北,座车自台中州知事官邸驶往台中车站途中,赵氏目睹该幕情景,遂拟谋刺皇族以轰轰烈烈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赵氏突自欢送人群中冲出,本拟以右手持短刀直接刺向皇族,因为车篷所阻,改以短刀投向皇族,行进方向失准,仅伤及座车司机。赵氏当场被捕,经历司法审判,以对皇族不敬为由,判处死刑,未久执行,时年24岁。此一谋刺未果的不敬事件,迫使当时的上山满之进总督立即引咎辞职,而总务长官、警务局长、台中州知事等亦自动请辞,其余相关官员则遭受惩戒处分。

参考资料

    〔★鹫巢敦哉,《台湾警察四十年史话》,1938〕〔→上山满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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