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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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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建立以後,与中华-并存於世界上所引起之相关争议。

1971年10月25日中华--退出联合国以前,中国-政府和中国政府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双方各自宣称己方才是「合法」政府。然而在中华-退出联合国前夕,蒋中正总统迫於情势,曾一度接受美国提议的「双重代表权」模式,可视为-政府准备接受「-」的安排。然联合国席次不保後,又重回「一个中国」立场。

自1970年开始,中国官方在外交文书中严格执行其有关「一个中国」的表述形式。1970年10月加拿大与中国的〈建交公报〉上,出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等文字,首次将「-是中国的一部分」写入外交条约中。1972年2月美国与中国签署〈上海公报〉,日後成为中国官方「一个中国」定义的「三段论式」,包括:「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同时出现在单一文件上。中国政府自1949年建立政权以来对於「一个中国」表述方式,在1970年代初逐渐成型。

1987年中华-解严後-国人赴中国-探亲,两岸的官方谈判正式开启,中国一贯要求-接受其「一个中国」原则。1992年10月中华-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与中国海峡-协会(简称海协会)举行「-会谈」前夕,总统府「国家统一委员会」(简称-)曾通过三项有关一个中国的解释,做为与中国谈判时的论述基础。然而在-会谈过程中,海协会代表并未接受这样的表述文字,直到谈判破裂後,才又以事後追认方式要求确认我方「各自以口头表达方式提出对『一个中国』的不同解释」之提议。简言之,中国当局企图营造「海峡两岸均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之印象,而-的新闻媒体则一直以「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去理解1992年11月海基会与海协会之间有关一个中国问题的函电往来讨论。

有关一个中国的意涵,中国官方发言曾出现多种版本,但原则上不脱「三段论式」表述方式。-虽然有-在1992年8月提出「一个中国」之三项结论,然而1999年7月-总统在接受「德国之声」(Deutsc-e Welle)专访时,提-湾与中国-是「特殊的国与国关系」(通称「两国论」)的主张。2000-2008年-进步党执政期间,中华-政府有关「一个中国」应如何界定问题,并未作进一步确认。

2008年-重新执政,-总统於8月接受墨西哥媒体访问时,表示海峡双方的关系不是「-」,而是处於一种「特别的关系」,但绝非「国与国的关系」,依照中华-宪法应该是「地区与地区的关系」。马总统并重申1992年-会谈双方曾达成「九二共识」,共同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只不过对於内涵各有不同看法。马总统的这番谈话,可视为-政府重回1990年代前期「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立场。

中文关键字:一个中国 , 中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会谈 , 各自表述

英文关键字One C-ina , Republic of C-ina , People's Republic of C-ina , Hong Kong Meeting

参考资料

    外交部新闻文化司编。1999。《-与各国建交联合公报汇编》。台北:外交部。海峡-协会编。2005。《「九二共识」历史存证》。-:九州。方鹏程。2005。《-海基会的故事》。台北:-商务印书馆。涂成吉。2008。《中华-在联合国的最後日子:一九七一年台北接受双重代表权之始末》。台北:秀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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