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蔡式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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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1884年4月28日,卒於1951年9月4日,新竹人。1903年-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乙科毕业,任於新竹公学校训导,1907、1909年先後通过普通文官试验及考取教谕。1912年负笈东京,与继配金井千代於东京结婚,育有五女。蔡式谷先後在明治大学法科专门部和中央大学法科高等研究科攻读法律。留学期间曾加入「高砂青年会」任会长,致力参与-运动。期间曾参与《-青年》编纂工作,并投入六三法撤废,参与「-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并投入-文化协会的启蒙工作,致力推动改善殖民地-环境,1924年因「治警事件」被捕,二审判处罚金百圆。1923年(40岁)取得辩-资格,於台北市太平町(今长安西路一带)执业,从事辩-执业工作外,持续投入文化及社会-运动,1925年担任「二林事件」的辩护律师,声援农-动。1927年左派人士取得文化协会的主导权,脱离文协与林献堂、蒋渭水等人筹组「-民众党」;1930年民众党在工人运动得到丰硕成果後,使较右翼的-担心该党的左倾问题,於是便与林献堂、杨肇嘉等另筹组「-地方自治联盟」。1935年总督府公布实施改正地方自治制度,首次实施市会及街庄协议会选举,蔡式谷出马竞选,以最高票当选第一届台北市会议员,1939年连任成功。战後,淡出政坛,1946年任台北市市政建设委员会委员;1948年任-省通志馆编纂。1951年逝世归葬於新竹市仙宫里第一公墓。

参考资料

    洪惠贯总编辑,《蔡式谷行迹录》(新竹:新竹市立文化中心,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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