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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范围和使用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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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有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积金归属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的管理机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公积金的适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新建住房(现房、期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为30万元。新建住房(现房、期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延长5年,但新建住房(现房、期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范围由规定,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子女或父母购买住房。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他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和父母)购买住房的,房产抵押登记时需办理公证手续。公积金可用于支付重大疾病费用的请示已获政府批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

提出申请: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需带的证件:办理时需代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贷款人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的发票;贷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付款的房子:如果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按揭付款的房子: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单方面的使用:职工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妇双方正常、足额缴交公积金,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地方限制与金额限制:公积金在什么地方缴存,就在什么地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目前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正常缴交,可在此基础上增加1-2万元。补充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注意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职工调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申请贷款由原规定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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