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常识

什么是工伤保险,有什么特点

生活词典 changshi.cidiancn.com

阅读: 404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即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嘱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特点:

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补充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这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的立法:

1951年2月26日原劳动部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确立了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 1996年原劳动部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在全国逐步推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原有的部颁规章已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要求,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提示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参考网站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赔偿法律网:工伤保险条例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分享常识给亲友.

下一篇:个人怎样交养老保险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买新华保险产品要注意什么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