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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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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大同公司推出的产品代言人。头戴红色橄榄球头盔、手抱橄缆球、约19公分高。塑胶材质、中空,头顶有投币孔,可当钱筒;胸前镶有号码「51」,代表大同公司成立51年(1918-1969),当年的宣传品上称大同宝宝为「大同健儿」。

大同公司的前身为1918年(大正7年)创立的「协志商号」,主要经营营造业, 1941年并购「株式会社大同铁工所」,1945年改名为株式会社大同铸钢机械公司,1950年更名为大同制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968年正名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公司在1949年生产第一代14寸螺旋桨叶片电扇,1960年创制大同电锅(又称「自动煮饭器」),1961年产销大同冰箱,在1950-1970年代,大同家电产品与-的经济发展亦步亦趋。1969年推出彩色电视机、大同宝宝,以及广告主打歌〈大同歌〉。大同宝宝为赠品,需购买大同公司产品金额满一万元才可获赠,其造型具亲和力,很快成为企业识别标志,与同时期的黑松汽水、-牙膏,在消费者心中建立深刻的品牌形象。第一代〈大同歌〉曰:「大同大同国货好,大同电视最可靠……」,歌词中带到电视、电冰箱、电锅、洗衣机,并与当年「爱用国货」的政策相呼应。

1969年51号的第一批大同宝宝作闭目沉思状,推出後立即回收,将眼睛改为又圆又亮,从此定型;其间56、65-66、72-79号未出,80号(1998年)以後逐年推出,2005年另推出三种棒球造型的大同宝宝。

 

中文关键字:大同健儿 , 大同歌 , 大同公司

参考资料

    协志大同创业发展史编辑委员会。2003。《协志大同创业发展史》。台北:协志工业丛书。刘益昌、林祝菁。2008。《林挺生传》。台北:商讯文化。 沙伯-收藏馆-ttp://tw.myblog.ya-oo/jason-sob/article?mid=707&prev=-1&next=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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