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蕃地驻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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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地驻在所,指涉的对象为日治时代-政府对-「蕃-理」下的产物。而蕃地驻在所可以追朔到清治时代--为了进入原住民区域或取经济利益而设立的隘丁、隘勇制度。

  由於清时期官方对於-的原住民区域并不十分重视,只消极地以限制汉民进入番界。但为了山林经济或是拓垦的利益,-常常会私自越界进行田地开垦等行为;而为了防止生番攻击,同时出现了两种的模式。一种是由民间私人组成的隘勇,另一种就是由官方负责的屯丁。到了日治时期,只剩下民间兴办的隘丁隘勇,大部分为协助、护卫一般民间企业进行进入深山开采樟脑。而初据台的-政府初使对原住民采取怀柔绥靖的政策,1902年後,在持地六三郎的建议下,-政府开始了以殖民利益为最优先的治台方针。因为要开发-作为殖民地的经济利益,因此对於山林利益的获取是必需的,但在-山地中有这所谓的生蕃常常会对进入山林的工作人员造成危害,因此如何治理日方所谓的「蕃害」便成了日方在台工作的一项重要事项。

  到了1909年十月,日方修订厅事务分课规程时,辖内有山地的厅则置有「蕃务课」,并且将原来为保护私人的隘勇、隘丁正式归其统辖,成为公家保安系统的一部分。到了1913年,由日人担任的隘勇改称「警手」,并改「蕃务官吏驻在所」称为「警察官吏驻在所」,是为蕃地驻在所的设置之始。到了1915年,由-第五任-总督佐久间左马太起发动的所谓「讨蕃事业」结束,裁撤「蕃务课」外,乃将蕃务课主管事务移归警务课掌管。到了1920年,日当局废止隘勇之名称,改为「警丁」,直至日治末期。

  而从驻在所的分布来看,明显集中於-北半部(北蕃)泰雅族分布一带的山区,也反映了当时日人的理蕃政策为对於-北部的原住民区域以泰雅族为主的重讨伐以及南部原住民区域以辅育为主的形式。当时日人的设置策略是由警察从事抚育,先以和平的面貌进驻,再逐渐扩大其所能控制的领域。而驻在所的设置选择,地点通常特别选在该蕃社中势力最大的头目或头人所居处,从其位址暗中侦察蕃社内情,以达其「理蕃」的效果。

参考资料

    藤井志津枝,《日据前期-总督府的理蕃政策》,台北:国立-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1987。 2.郭秀岩,〈山地行政与山地政策〉《中央研究院-学研究所集刊:40期》南港:中央研究院-学研究所,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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