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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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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平原西拉雅四个原住民番社。包括新港(今台南县新市)、目加溜湾(今台南县善化)、萧壠(今台南县佳里)、麻豆(今台南县麻豆)。因距离台南最近,最早与外来政权建立关系。1623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来台勘查,即与萧壠社接触;1624年向新港社租借或购买赤崁一带土地。1634年以前,公司致力於打开对华贸易通路,经营重心不在本岛,仅与周边原住民接触,四社分别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双方关系并非一路太平,陆续发生1628年新港社卷入滨田弥兵卫事件、1629年麻豆社伏击60名公司士兵事件、目加溜湾对公司采取敌意等等。1635年接替讷兹(P. Nuyts,又译纳兹、奴易兹)为第四任台湾长官的普特曼(H. Putmans)和第二任牧师尤纽士(R. Junius)改采铁腕,在新港人协助下进攻麻豆,迫其签订条约臣服。自此四社与公司大致维持盟约关系,曾经参与征讨下淡水和中部地区等军事行动,公司则在税制和土地方面尽量维持四社的权益,1644年後的地方会议(Landdag),新港语成为北路沟通语之一;宣教也以此四社的成效最为显着。不过1650年代以後,特别是郑成功攻台前後,四社与公司并未站在同一阵线,如麻豆社就置身事外。

四大社并非、也未曾是一致的整体,公司也不这麽看待。四大社的说法系清代中国政权来台後才出现的。1697年(康熙36年)郁永河《裨海纪游》载:「顾君曰:『新港、嘉溜湾、殴王、麻豆,於伪郑时为四大社,令其子弟能就乡塾读书者,蠲其徭役,以渐化之。』」殴王即萧壠。或以明清时期他们成为粮米供应者,以及徭役和驿递的提供者,从而被冠此称呼。自17世纪下半叶经18世纪的土地转手和社会经济变动,迨至19世纪已经难以维持「四大社」原貌。

18世纪初以前的记录,包括1623年的报告、1628年首任牧师干治士(G. Candidius)的论述、莱特(D.Wright)的描述等,可供追溯四大社的生活样貌。清代中文资料可参见黄叔璥的《台海使槎录》;此外罗马拼音的「新港文书」可供分析19世纪初以前的土地相关活动。

中文关键字:地方会议 , 新港文书 , 干治士 , 尤纽士

英文关键字local administration , Sinkan Manuscripts , George Candidius , Roberto Junius

参考资料

    干治士着,叶春荣译。1994。〈荷据初期的西拉雅平埔族〉。《台湾风物》,44(3):228-293。翁佳音。2008。〈麻豆社事件〉。《新活水》,6:32-39。江树生译。〈萧壠城记〉。《台湾风物》,35(4):80-87。中村孝志。2002。〈荷兰人对台湾原住民的教化〉。收於《荷兰时代台湾史研究(下)》。吴密察、翁佳音、许贤瑶编。台北:稻乡。郁永河。1959。《裨海纪游》。「台湾文献丛刊」44。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陈梦林。1962。《诸罗县志》。「台湾文献丛刊」141。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黄叔璥。1957。《台海使槎录》。「台湾文献丛刊」4。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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