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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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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湾的民兵制度。台湾的团练,最早出现在1721年(康熙60年),由屏东客籍移民组成的护乡团队「六堆」,当时以义民称之。团练一词最早出现的时间,在1840年(道光20年)鸦片战争,台湾道姚莹组织团练,动员乡庄之力,将游民收编为乡勇,人数多达4万7千余名,是为了战争而临时招募与编组,并未成立常设的机构来统筹。

团练成立专责机构,始於1857年(咸丰7年),淡水厅同知马庆钊设局团练,以安地方。1862年(同治元年)戴潮春事件爆发,台湾绿营无法平乱,竹堑(今新竹市)士绅林占梅组织乡勇,协助平乱,福建巡抚徐宗干遂保举林占梅出任「全台团练大臣」。当时林占梅紮营於大甲(今台中县大甲镇),无法亲自前往台湾府(今台南市)的团练局就任,因此无法号令全台团练。1874年牡丹社事件发生时,钦差大臣沈葆桢来台筹办防务,设「全台团练总局」,全台团练的作业有了专责单位。1884年(光绪10年)清法战争爆发,全台团练总局发挥作用,全台团练大臣即由林维源担任。台湾建省後,该局持续运作。1894年甲午战争发生,林维源仍担任原职。1895年台湾割让日本,台湾民主国成立,林维源内渡,改由丘逢甲担任「团练使」。

中文关键字:六堆 , 林占梅 , 林维源 , 全台团练大臣 , 全台团练总局

参考资料

    许毓良。2004。〈清代台湾的军事与社会:以武力控制为核心的讨论〉。博士论文,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湾研究丛刊」。台北:联经。丁光玲。1994。《清代台湾义民研究》。「文史哲学术丛刊」10。台北:文史哲。林圣芬。1978。〈清代台湾之团练制度〉。硕士论文,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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