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省工委会桃园无线电台支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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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2月交通部桃园无线电收报台员工林清良参加地下党组织,先後由罗定天、张志忠、周慎源等领导。并利用电讯技术班、英文班、代数班等名义,吸收赖凤朝、李诗泽、徐文赞、徐朝吉、黄忠汉、简万坤等人,成立电台活动小组,後扩组为「桃园无线电报国队」。1950年6月「报国队」改组为「桃园无线电台支部」,由林清良担任-,赖凤朝、李诗泽分任组织及宣传干事,徐文赞等为直属组员,分赴观音、中坜、圆山等交通部无线电收发报台,发展关系。赖凤朝亦在大园及新庄一带,建立「大园革委会」、「新庄子妇女文化工作队」,由周慎源领导。1951年8月林清良以客观环境不利发展组织,乃在桃园镇内开设顺音无线电波行。同年10月间,刑事警察总队桃园肃残联合小组,发觉逃亡之林元枝、周慎源线索後,逮捕徐文赞、林清良等7人,1952年8月8日判决,林清良、赖凤朝、李诗泽等-,徐文赞-,徐朝吉判刑15年,黄汉忠、简万坤各判10年徒刑。

参考资料

    〔★《安全局-: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2辑,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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