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蓬莱岛-诽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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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986年(-75)5月30日,东海教授冯沪祥控告《蓬莱岛-》社发行人黄天福、社长-、总编辑李逸洋涉嫌毁谤案,经高等-改判被告黄天福等三人各-八个月,并丧失参加该年年底的公职人员选举资格。诽谤案起因於《蓬莱岛-》刊载指摘冯沪祥所着《新马克思主义批判》为以翻译代替着作,之後该-又陆续以署名方式投稿,转述冯沪祥的学术作风及人品上的种种不是,连续对冯沪祥以文字形式提出质疑,而引起冯沪祥的强烈不满,对《蓬莱岛-》负责人、社长、总编辑等三人提出告诉,并於1984年11月27日,台北地方-一审宣判被告黄天福等三人各-一年及赔偿两百万元。当时黄天福等三人认为他们长期从事言论自由的争取,对於学术着作的批评,仅从知识人的良知层面加以批判。

这场诽谤官司也引起海内外各界,对於司法单位判决不满的抨击。当时北美-人教授学会曾对该案发表声明;他们认为沈清松等三位教授,对有关该案评监的三份报告是片面、粗率,没有认真检验冯着-的段落,是故意掩饰窃剽和捏造的实例,不宜作为审判依据,要求-高等-采用公平的评监程序,并声言将把本案诉请国际学术界公开评监。另外美国--协会也指责高等-在审理该案时,以单方面取用告诉人所提供的证词及资料,而不用更客观公正的方法来作评监,来对这场官司进行作出审判,表示出这不是维-律尊严应该有的做法。并呼吁-高等-当局应该坚守司法独立原则,作出公正审判。

当本案判决确定後,以颜锦福为首的公政会台北分会,为黄天福、-、李逸洋(号称三君子)举办七场「坐监惜别会」,巡回於-各地,痛斥-运用国家司法权来打击党外-。所到之处引起众多民众前来参加,声援黄天福等三人。当时,党外有与-沟通协调派和标榜不妥协、抗争到底的强硬派之分,「坐监惜别会」的举办,也引起党外团体间的路线争议表面化。

参考资料

    李筱峰《--运动四十年》台北自立晚报社民76页229-231。薛化元编,《-历史年表:终战篇Ⅲ》,台北:业强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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