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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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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县为编纂范围的志书。清朝地方行政区划为省、府、县三级。清初台湾划分为1府3县,沈葆桢主政期间调整为2府8县3厅,刘铭传建省时期再调整为1省3府1直隶州11县4厅。

台湾自收入清朝版图後,第一本县志《诸罗县志》完成於1717年(康熙56年),由诸罗知县周锺瑄、陈梦林纂修,因成书最早,被誉为台湾方志中的第一、台湾方志中的善本,此志附有山川图11幅、学宫图1幅、番俗10幅,数量多,内容近实,其体例成为日後各县志的范本。1719年陈文达编纂完成《凤山县志》,陈文达编纂的《台湾县志》,於1720年完成。

18世纪中叶兴起重修志书之风,1752年(乾隆17年)王必昌为修《重修台湾县志》,1760年凤山县知县王瑛曾重修旧志,1763年完成《重修凤山县志》。

1807年(嘉庆12年)台湾县教谕郑兼才、嘉义县教谕谢金銮担任总纂,续修《台湾县志》,二人多次修订增补,1821年(道光元年)出版《续修台湾县志》增刻本,共费15年,历时最久。1850年,台湾县教谕薛锡熊补充道光以来台湾县的载录,再度出版《续修台湾县志》。

1830年李廷璧任彰化知县,设修志局,延聘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周玺为总纂,1836年《彰化县志》定稿、出版。

1892年(光绪18年)台湾巡抚邵友濂设置台湾通志局,通饬全台各厅县广搜资料,以便修志,1894年恒春知县陈文騄以屠继善为总纂,1895年完成《恒春县志》。沈茂荫、谢维岳纂修的《苗栗县志》完成於1894年,但因逢台湾割让日本,两志书皆未出版。1950年方豪於中央研究院历史与语言研究所发现《恒春县志》,并托人至上海抄回《苗栗县志》,得以补台湾方志之缺。

中文关键字:《诸罗县志》 , 《台湾县志》 , 《凤山县志》 , 《彰化县志》 , 《苗栗县志》

参考资料

    周锺瑄。1993。《诸罗县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周玺。2006。《彰化县志》。台北:文化建设委员会。王礼。2005。《台湾县志》。台北:文化建设委员会。陈文达。1983。《凤山县志》。台北:成文。沈茂荫。1987。苗栗县志。台北: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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