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常识

黄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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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教,原籍福建同安人,居住台湾县大目降(今台南新化),为前科累累的惯犯。1768年纠夥行窃,为大目降乡保许鼻告发遭监禁,出狱後杀伤许鼻,被官方追捕,黄教乃再纠集同夥偷窃,官方追捕甚急,黄教乃铤而走险,起义招人抗官。9月底抢劫麻豆一带营汛,10月初在冈山竖旗,并游窜凤山、诸罗,攻打营汛,抢劫军械。同时黄教又利用闽粤分类仇视,以为闽人复仇的藉口,攻打粤庄义民,凤山地区因而动乱。後经水师提督吴必达、台湾总兵王巍、台湾知府邹应元分头查办,并采取招抚政策,黄教势力渐弱。1769年3月黄教被线民出卖,死後并被凌迟枭首示众,事件蔓延半年才告结束。

参考资料

    〔★刘妮玲,〈清代台湾民变研究〉,台师大历史所硕士论文,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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