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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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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建筑类型之一。「平埔族」一词为-清代之後,逐渐衍生的族群集合名称。17世纪末叶,-入垦之後,以汉化程度为基准将原住-区分为「野番」与「土番」两大类,随後又依据其归化与否将之区分为「生番」与「熟番」。由於未归化者多居住於山地,而归化者多居住於平原,因而俗称前者为「生番」,後者为「平埔番」。日治以後,逐渐改称为「高砂族」与「平埔族」。第二次世界大战後先改称为「高山族」与「平埔族」,今日则多统称为「原住-」。

平埔族群与高山族群同属南岛语系族群(Austronesians)之分支,日治以後,研究工作者多将前者区分为8至10族,近年来,李壬癸汇整诸家观点,以语言学为基础将之区分为8族15支,分别为噶玛兰族(位於宜兰)、凯达格兰族(内分:巴赛、哆罗美远、雷朗支族;位於台北及桃园)、龟仑族(位於桃园)、巴布萨族(内分:道卡斯、巴布拉、猫雾捒、费佛朗支族;位於新竹、苗栗、台中沿海及彰化)、洪雅族(位於南投、云林及嘉义)、巴则海族(位於丰原及东势)、邵族(位於南投日月潭一带)、西拉雅族(内分:西拉雅、马卡道、四社熟番支族;位於台南、高雄及屏东)。

平埔族群的传统聚落与建筑在清中叶多已不存,只能见诸於史籍或图面中,其中以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Verenigde Oostindisc-e Compagnie,简称VOC)档案及报告、周锺瑄《诸罗县志》(1717);黄叔璥〈番俗六考〉(1736)及六十七《番社采风图考》(1745)最为详细。

综合各种史籍可知,荷治时期(1624-1662)平埔族部落约有300个,平均人数在200-300人之间,最大者为西拉雅族的四大社,其中之新港社、目加溜湾社、萧垄社人口数达1,000人以上,麻豆社约高达2,000人之多;较小的部落则仅有30-40人。

平埔族群以旱作、渔猎、采集及畜养维生,其聚落多为集村,当耕作土壤不再肥沃时即搬迁。社之内外有家屋、竹围、望楼、田寮、广场、猫邻及公廨等,其「家屋」由多栋住屋及禾间(榖仓)呈现有机式的组合;田寮位於田园之间,供耕作时休憩之用;「公廨」原类似高山族的男子会所,白天做为社中领袖们议事之所,夜间则为男性青少年活动及睡眠之处,清代以後似乎改为官方联络办事处,以及传递公文书及信件之据点;「猫邻」仅见於洪雅族中,有如女性青少年的「公廨」。

平埔族家屋建筑大体上以大肚溪为界,以南各族以土台屋为主,以北(包括宜兰)各族的住屋以浮脚楼为主。两者交会地带的猫雾捒族(其住所有台中东侧山区边缘、台中与彰化交界处、彰化平原等多种说法),则凿山为壁,前建住屋,算是较特殊的例子。就族群来区分,噶玛兰族、凯达格兰族、龟仑族、巴布萨族道卡斯及巴布拉支族、巴则海族各社的住屋以浮脚楼建筑为主,西拉雅族及洪雅族各社的住屋以土台屋为主。至於各族的禾间则不分南北,似乎均采浮脚楼式样。

平埔族住屋的平面多为长方形,正门位於短边(即--所称的大归壁或山墙面),门前以一块凹凿的木板为梯;室内一片通敞,并无隔间、家具,其内仅有鹿皮、器皿及兽骨等;屋身长边的两面墙由底至上向外倾斜,为平埔族住屋的最大特徵,或许是受到船只构造方式的影响;屋顶有类似歇山及四坡等各种形式,其屋脊两端结茅如枕,西拉雅族马卡道支族称之为「律武洛」或「打蓝」。屋身采柱梁式构造,以竹木为主要结构体,以编竹为屋身及屋顶骨材,以竹片编织成墙面,以藤蔓为捆绑材料,以茅草为屋顶。

近年来--化,社会讲求族群平等,在多元文化的风潮下,平埔族人逐渐挺身而出,追根溯源,继邵族之後,噶玛兰族已成功争取为-原住-之一。亦有族群依据文献、图面及耆老口述重建其建筑物,在南部地区已有数座传统公廨重建完成。

中文关键字:平埔族 , 南岛语族 , 建筑

英文关键字Pin-pu Tribes , Austronesian , Arc-itecture

参考资料

    林会承。1999。〈史料中所见的平埔族聚落与建筑〉。《中原设计学报》,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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