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常识

“-”、“自由” 的 “互联网精神” 一定是好事吗?

生活词典 changshi.cidiancn.com

阅读: 300

“-”、“自由” 的 “互联网精神” 一定是好事吗?什么是互联网精神?5 个答案

答案 1:

“自由”、“-”、“平等”、“分享”并不仅仅是个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偏好,这些东西是被写死在互联网的基础协议中的,是早期天才们的设计产生的必然结果。一个网络能长到今天这么大,而且没有“中央”,没有“-局”,不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而是-协议。一封从网易发出的电子邮件,可以送达G-il,是因为有很多中间服务器承担了传递任务,这种传递既不是商业任务,也不是行政任务,它并不带来直接的商业利益,也不存在任何行政隶属关系。这个-网络的存在,仅仅因为你要参与这个游戏,就不得不接受-的游戏规则。电信运营商是痛恨这种设计的,但从3G到4G,电信的标准也不得不屈服于-协议,因为这已经是一个等死还是找死的问题。这导致运营商被管道化的必然命运。iP-one App Store是完全运营商无关的,开发者无须像过去的SP/CP那样去讨好运营商,他们只要讨好用户就可以了。我同意,在具体的商业操作上,-还是封闭,并不决定事情的成败,也不决定赚钱的规模。在这件事上,拿iOS去跟Android比较,是没有意义的。但iP-one的去运营商化能够成功这一事实,恰好证明了互联网-的价值。互联网上的巨头,如Google、Facebook,无不是互联网-架构的受益者。无论从普惠众生上说,还是从提供更多商业机会上说,“-”、“自由”的互联网精神,确实是好事。

答案 2:

(本来发在 keso 回答 "Skype 的命运为何如此坎坷?"的评论里,但觉得这问题值得跟大家讨论,就新帖出来)keso提到 “P2P技术一直很难被商业化”。那为什么P2P技术一直很难被商业化?答案是 P2P技术根本就是跟运营商、特别是移动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冲突。Skype的P2P技术,说白了就是把-包根据网络负载情况实时的在 peer to peer 之间像击鼓传花一样交替传递下去。为什么这个就和运营商冲突了?我们用实际道路的例子来打个比方。想象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的高速公路上,因为路况拥堵情况时时刻刻千变万化,假如有人突然说:我来提供一个服务,我知道公路拥堵的实时情况,而且我能实时的在公路上设置 “请绕道”(Detour) 的标志。请大家用几乎如同-帝国的那种想象力,想象如果有这种服务,可以像魔术一样的突然在高速公路的任何地方突然出现、或突然消失 “请绕道”标志牌。好了,每个个体司机很开心,因为他们可以实时的跟着绕道标志牌走,但他们也开心不了多久,因为整个高速公路交通会乱掉。但公路管理局则疯掉了,因为整个高速公路交通确实会乱掉。Skype就是这个随时魔术般出现和消失的绕道标志牌服务。运营商就是公路管理局。Skype本质上是一个不理解运营商商业模式、试图颠覆运营商、试图搭运营商的便车、滥用运营商带宽的家伙。要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运营商花巨资建设的网络不是让你免费搭便车的。搭便车的人,例如Skype,下场可见,就看它多少年来的财务报表,就看 operating -rgin 这项就可以了。为什么一讲现实生活的公路这个例子,所有人都赞成立刻把这个捣-通秩序的实时绕道标志服务提供者关到监狱去,但一回到网络和Skype,所有用户都天真的希望 Skype 永远活下去呢,希望Skype打败运营商呢?在互联网的业界,很多人都很痛恨运营商,因为他们垄断…… 但你有没有想过没有公路管理局的公路会是什么样子?大家都喜欢“-”、“自由”,但如果真的“-”、“自由”了,那个结果是你希望的吗?监管就一定是邪恶的吗?号称“-”、“自由”的某些公司,他们真的“-”、“自由”吗?依我说,所谓的“-”、“自由”、“邪恶”这些全都是个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偏好。从商业胜败角度说,你个人的意识形态偏好根本不重要!你愿意相信什么都可以,你愿意怎么呐喊都可以。你可以选择相信你愿意相信的任何事,但是你如果不能找到它存在的证据,或者你没法证明它可以成功,那你就是在自欺欺人。如果你想做点事情,你必须得拿出一套你到底打算怎么去做的方案策略,而不是空喊意识形态空话,或者一厢情愿。你可以用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作为 Marketing PR 去忽悠别人,但别把自己给忽悠住了。-还是封闭,从商业战略角度说没有对错,-战略可以成就成功商业,封闭战略也可以。真正重要的是理解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战略。战略决策应该根据彻底的客观理性分析(当然要考虑、甚至还应该利用对手的非理性和偏好)。千万不要让个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偏好左右战略决策。“-”、“自由”的“互联网精神”未必一定是好事。有这种意识形态偏好的人,在商业上未必能赢,甚至很可能会输,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

答案 3:

互联网的精神是 s-are (分享)和 free (自由)。好处如 keso 所说。但是,但这两个口号本身,也容易被人拿来走极端。比如鼓励用户生产内容的时侯,就强调分享,而自己上市获利的时侯,却忘了这个词。或者传播-的时侯就强调自由。遭遇诉讼就翻出 Terms 里必有的免责条款,把用户推向被告席。这不是互联网精神,这是耍流氓的精神。个人以为,真正的互联网精神也是 s-are 和 free 。但都是有条件的:s-are :分享内容,同样也分享获利。free :自由行动,同时也承担责任(道义和法律上的)。今天的网络在朝着这个方向进化,但是还不能真正做到这两点。

答案 4:

此时此地,一定是好事。因为,我们还没到所谓“一分为二”的那个阶段,没那个资格。

答案 5:

和所有处于循环中的事物一样,拥有的人希望掌控,未拥有的希望流通——修桥的要回本,过桥的要免费,不经相通

分享常识给亲友.

下一篇:澳门的大学与内地大学相比,课程设置有哪些异同?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豆瓣电台/虾米电台等如何评估个性化电台的效果?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