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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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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碣名称: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

所在位置:金门县金湖镇琼林聚落双琼路入口「吾爱吾家」旁

立碑年代: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8年)

尺寸:高157公分,宽59公分

材质:花岗岩

种类:示禁碑

历史沿革:

金门为台湾唯一官窑所在地,所产瓷土品质优良,甚至曾运至台湾,促进台湾陶瓷业的发展。而金门瓷器发展,除本身产瓷土外,另一重要原因是金门也产釉药重要的原料「碗青」。「碗青」是青花瓷用釉非常重要的原料,着名的景德镇青花慈所采用的便是「碗青」。《金门志》:「碗青:生金门地中,平林、後湖等乡多有之,居民穴位地采取,用以染画磁器。大如碗,小如弹,佳者百斤值银数十两,下者数两,但亏损地脉,敢宜禁止。」也因「碗青」价值不斐,金门道挖晚清的情况非常严重。《金门志》:「凿碗青者,从地上挖掘而下。双乳山前後,坑陷错落,复穴地如螘穿珠屈曲透去,经越邨庄人家坟墓,间被塌坏,屡遭压死不顾,经官历任禁革。」因此历来官府不时立石示禁,「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便是其中之一。

「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为清乾隆十三年(西元1748年)同安县知县吴翼祖竖立,当时金门属同安县所管,为了禁止平林(今琼林)居民在附近山岗采药滋事,因此竖立告示明令禁止。

道光十年(1830年),护总兵杨继勳捐俸砌平百姓滥采碗青所留下的坑洞後,金门碗青完全停产,只剩下文献记载及这块曾经守在古官道旁的石碑见证这个曾经在金门兴盛後又衰竭的旧日产业。

碑碣现况:

「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碑立於旧时金门古官道旁,今日金门县金湖镇琼林聚落入口处,被镶在水泥台座上。目前碑文风化的情况严重,绿苔依附,碑上字迹涣散难解,缺字多,部分内容还需要再详加考证。碑体上缘「奉宪示」三字清晰可见。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目前藏有此碑拓片。

 

中文关键字:金门 , 碗青 , 陶瓷 , 琼林 , 严禁山岗采药滋事碑

参考资料

    (清)林焜熿纂辑,金门志,金门县文献委员会出版,1960 http://memory.ncl.edu.tw/tm_2007/hypage.cgi?HYPAGE=all_detail.htm&subject_type=documents&did_id=12&project_id=twrb&xml_id=0000163766&CityID=902003http://papilio0204.pixnet.net/blog/post/196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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